梅州分公司_广东移动

首页 > 城市频道 > 梅州分公司 > 优惠资讯 > 全品牌

梅州分公司

关于组织举办“梅州风采”摄影大赛的通知

关于组织举办“梅州风采”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局以上单位,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我市地改市20周年的发展经验和成果,努力推动梅州科学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市委宣传部与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梅州分公司决定联合组织举办 “梅州风采” 摄影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举办摄影大赛和图片展览的形式,展示改革开放30年和梅州地改市20年来,特别是近几年全面深入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以来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全方位、多层次向外推介发展中的新梅州,为我市深入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实现绿色崛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作品要求

1、 任何反映梅州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均可送评。

2、摄影作品可作适当调整,但不能改变现实原貌,运用真实的用光、构图,不收电脑特技制作的照片。

3彩色或黑白不限,单幅与组照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每组粘连成一体)。

4、摄影作品请自行放大至5R规格,不要装裱,报送作品数量不限;作者在报送平面作品的同时,请一并提交电子文档,格式一律使用高精度的JPEG格式。

5、摄影作品需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摄影作品附上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场景描述。

6、截稿日期:2008831

7、参赛方式:作品及光盘请寄送至梅州市机关路市委宣传部外宣办,联系电话:2251578,邮编:514022;也可直接将作品电子文档发到邮箱:mzsheying@139.com。建议移动用户将参赛作品发表在红段子官方网站:http://hong.gd.chinamobile.com,或通过彩信将参赛作品发送到1065820204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6月份)

向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印发通知,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刊登消息,广泛发动;市摄影家会负责通知各县(市、区)摄影协会和会员。

(二)征集阶段(78月份)

各单位和作者统一通过上文所提的参赛方式报送作品。

经主办单位初选的作品将在网络媒体上进行展示,78月份将分别精选优秀作品以“梅州风采”的专题刊登在《梅州日报》“绿色崛起新梅州”红段子在行动专栏中。

(三)评比阶段(89月份)

通过彩信传播入选作品,并发动广大手机用户进行短信投票,市民通过编辑“SY+照片编码”发送到10658218113即可参与投票。

邀请摄影界的专家以及主办、协办单位的负责同志组织评奖,在评奖过程中参考短信投票的情况。

(四)展览阶段(9月底-10月初)

9月底在梅州市华侨博物馆举行开幕式。

四、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活动将进行作品评奖,获奖者将分别发给奖金和证书。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入选奖121名。

五、组织机构

1、为加强对比赛活动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梅州风采” 摄影大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林碧红任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外宣办。

2、大赛活动由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梅州分公司主办,梅州市摄影家协会协办。

3、评审小组由主协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

六、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获奖入选作品用于宣传、展览编印画册、光盘、网站等。

2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3、凡向本大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展览所有规则,主办单位对本展览拥有最终解释权。

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这次摄影比赛及展览活动,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投稿。各县(市、区)选送作品数量不少于30幅,多送不限。同时,各有关单位要为本次摄影活动提供方便。

 

 

中 共 梅 州 市 委 宣 传 部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梅州分公司

200863

 

·将文本发送给自己 您的邮箱:  
·将文本发送给朋友 您的姓名: 好友邮箱:
  好友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