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局以上单位,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巩固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提升全市的文明程度,为“绿色崛起”营造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和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梅州分公司决定在全市开展“传承文明 共建和谐”——文明礼仪“顺口溜”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围绕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素质,以“传承文明·共建和谐”——文明礼仪“顺口溜”的征集为抓手,引导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形成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征集内容要求
(一)“顺口溜”的体裁:以五字句、四字句、三字句为形式,创作4句(含4句)以上的“顺口溜”。
(二)“顺口溜”的主题:反映文明市民、文明职工、文明学生、文明村民的言行准则,内容健康向上、具有特色。
三、征集活动的程序
(一)发动阶段:5月中旬,在各类媒体刊登启示,向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局以上单位,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发出通知,广泛发动全体市民参与。
(二)征集阶段:6月至9月,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局以上单位,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将征集作品一式两份寄或送市文明办,自行参赛者将“顺口溜”一式两份寄或送市文明办。主办单位将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在各类媒体刊播。
(三)评选阶段:
1、大众评选:10月,大众通过大众短信、彩信、互联网等平台投票评选出“八佳文明礼仪顺口溜”(文明市民、文明职工、文明学生、文明村民各两篇)、“十六篇优秀文明礼仪顺口溜”。
2、专家评定和公证:11月,评选结果以大众评选的结果为基础,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相关鉴定,同时,邀请公证部门,现场参与公证。
3、表彰奖励:11月下旬,在各类媒体刊播“八佳文明礼仪顺口溜”和“十六篇优秀文明礼仪顺口溜”,并对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征集活动机构
(一)为加强对征集活动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传承文明·共建和谐”——文明礼仪“顺口溜”的征集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林碧红任组长,副组长由各主、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
(二)征集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梅州分公司主办,梅州日报社、梅州广播电视台、梅州市文明办承办。征集活动日常工作由市文明办负责。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从深化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我市实现“绿色崛起”营造文明向上的社会环境的高度来认识开展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征集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梅州分公司
2008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