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时间:2008年4月1日起,资费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调整范围:清远市
调整后资费方案
1、本地短号集群网(不区分品牌)
集群网内包月月租费(含5元短号功能费): 10元/月/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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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资费标准 |
优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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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短号集群网 |
10元/月/户 |
集群网内通话费:中国移动客户全球通品牌用户与预付费品牌用户,本地群内互打基本通话费全包,不包省内漫游费和国内长途话费(即包含在包月月租费内);集群网外通话费:按资费标准执行。 |
2、省内短号集群网(不区分品牌)
集群网内包月月租费(含5元短号功能费):20元/月/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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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资费标准 |
优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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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短号集群网 |
20元/月/户 |
集群网内通话费:中国移动客户全球通品牌用户与预付费品牌用户,省内群内互打基本通话费、省内漫游费和国内长途话费全包(即包含在包月月租费内);集群网外通话费:按资费标准执行。 |
调整内容:
1、立即取消原乡情网、移动网和短号集群网的其它资费套餐,统一为“短号集群网市网10元”和“短号集群网省网20元”两个资费套餐。
2、资费调整后,对于“短号集群网市网10元”和“短号集群网省网20元”的新旧客户统一实施“返5”优惠(即“市网收10返5”和“省网收20返5”)。
组网范围与条件
1、组网范围:中国移动客户
2、选用业务条件:
- 对于中国移动客户;
- 在网时间二个月以上;
- 有单位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
- 签署协议书,协议期有效期壹年;
- 可选择采用集团统一付费的方式支付集群网月租费。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拥有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