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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公告

全球通积分计划规则变更通告   2007-05-12 12:00

中国移动积分计划业务调整公告

尊敬的中国移动全球通客户:

为使您更容易了解自己的积分、更方便地参与中国移动积分计划,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将从2007年1月开始,对全球通积分的规则逐步进行优化升级。
1、积分构成
2007年1月开始,您的积分将由消费积分与奖励积分两部分构成;
消费积分是由您消费产生的积分,每消费1元钱的移动业务积1分;奖励积分与现行奖励积分规则一致,不计入VIP客户的级别评定。其他积分不再计入积分体系。

2、兑换资格
当您的消费积分达到1000分,您就可以参加我公司开展的各种丰富多彩的积分活动。

3、年度积分周期
年度积分周期将从以前的“上年12月—当年11月”,改为“当年1月—当年12月”。

4、积分清零规则
您的积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三年滚动清零。举例说明:您2005年产生的年度积分,将于2007年12月底清零,请抓紧使用。

5、积分携带规则
您在异地办理跨区入网业务时,原号码的服务等级和可用积分可以转移到新号码中,继续享受积分服务。

6、全球通VIP客户级别评定
2008年全球通VIP客户级别评定,将以您2007年1-12月的消费积分为依据,在2008年初进行:
钻石卡: 年消费积分≥25000分;金卡: 15000分≤年消费积分<25000分;银卡: 7000分≤年消费积分<15000分。
感谢您关注中国移动的积分计划,更多优化升级详情,请留意我们的最新通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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